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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建设
规章制度
学生实验守则
2022-09-29 00:00  

一、课前认真预习,并写出预习报告。

二、上课不准迟到,迟到者酌情扣分,迟到超过十分钟以旷课论。对于无故旷课的学生该实验成绩以‘0’分计。

三、上课时要保持实验室内环境的肃静和整洁,书包放指定位置。

四、实验前要根据“实验仪器登记本”检查仪器,如有损坏或丢失,立即向教师汇报。

五、未了解仪器性能之前切勿动手。使用仪器时,必须严守仪器操作规程,不准擅自拆卸仪器。

六、仪器发生故障、损坏或丢失时,要立即报告教师。凡由于粗心大意或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要酌情赔偿。

七、凡使用电源的实验,要请教师检查线路,经允许后方可接通电源。

八、要爱护和正确使用仪器,注意节约材料和水电等。

九、认真听取教师讲解,积极参与课堂讨论,一丝不苟的进行实验。

十、实验完毕,立即关闭电源、水源,将仪器恢复到实验前的状态,并认真填写相应实验记录,经教师检查签字后,方可离开实验室。

十一、实验课结束,按实验时的分组要认真组织打扫卫生。

十二、认真撰写实验报告,要做到内容完整,数据处理正确,字迹工整,版面整洁。报告相互抄袭,如若发现,严肃处理。

十三、对于开放性教学,学生应按《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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