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本制度的实施,目的在于让学生更好地遵守实验操作规程,维护仪器设备,顺利做好实验。
二、学生实验完毕,要认真填写《学生课堂考核登记表》,教师要逐一检查签字。如发现损坏或丢失仪器,要填写相应表格,及时与实验室主任联系,共同解决。
三、学生故意损坏仪器设备,除加倍赔偿外,取消实验资格,并报学校严肃处理。
四、学生粗心大意,或责任性不强,不慎损坏仪器设备,照价赔偿。
五、学生在实验过程中,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设备,酌情赔偿。若不违反操作规程,属于仪器、器材正常损耗,不予赔偿。
六、学生故意拿走仪器设备,要及时追回,并除加倍罚款外,取消实验资格。
七、学生无意识而带走仪器设备,应及时送回,否则按第六条办理。
八、凡外借的仪器设备如有损坏或丢失,一律照价赔偿。
九、凡属个人职责所造成仪器设备的丢失,视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酌情赔偿。
十、对于实验室仪器设备一律不准随意乱拆乱卸,发现乱拆乱卸者要追查责任,并承担经济损失的赔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