应征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应提供以下材料:
1,入伍通知书复印件;
2,学生证复印件;
3,《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》一式两份。
材料3表格的盖章顺序一般情况下为:学校财务处审核盖章、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审核盖章、入伍所在地县级征兵办公室审核盖章。
应征入伍的毕业大学生应提供以下材料:
1,入伍通知书复印件;
2,毕业证复印件;
3,《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》一式两份。
材料3表格的盖章顺序一般情况下为:学校财务处审核盖章、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审核盖章、入伍所在地县级征兵办公室审核盖章。
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应提供以下材料:
1,退出现役证复印件;
2,学校教务处编班证明复印件;
3,《高校学生退役复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》一式两份。
材料3表格的盖章顺序一般情况下为:学校财务处审核盖章、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审核盖章、退役安置地县级征兵办公室审核盖章。
注意事项:
1,在校生入伍后,补偿按照已修完学年计算,未修完学年不计入补偿范围。
2,退役复学生学费减免,不发现金。
3,应在每年10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(已盖完所有印章)交学校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,过期后需等到第二年补报。